广勤中学高级教师专项量化考评目标
序 号 | 主 要 量 化 项 目 内 容 | 对 照 完 成 情 况 (自评分) | 考 评 合 计 |
1 | 每学期在校内(外)上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10分 | 不上示范课或研究课不得分、听课评议效果欠佳得5分,较好以上得10分 | |
2 | 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管理论文或教育案例、经验总结,并参加校级以上(含)组织的交流或校级以上获奖、发表。10分 | 提交论文得5分,校级获奖得8分,报刊发表得10分 | |
3 | 在校内外为学生或学科教师作一次专题讲座。5分 | 有讲课材料或教案得5分,效果反映较好得10分 | |
4 | 至少指导一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10分 | 有学校确认结对计划、有师徒小结证明材,且效果好得10分,其它得5分 | |
5 | 听课总数每学期不少于20节。 10分 | 14节以下不得分、15节以上得5分、18节以上得8分、20节以上得10分 | |
6 | 参与一个课题研究。10分 | 能提交相关课题研究佐证材料或相关论文得10分、无材料不得分。 | |
7 | 修满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10分 | 满40学时得10分、30学时得5分、不足30学时不得分 | |
8 | 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以教务处百分考核为准。30分 | 考核为90分以上得30分、80分以上得25分、70分以上得20分、其它得10分 | |
9 | 学生或教师问卷满意、较满意率。 5分 | 85%以上得5分、80%以上得4分、70以上得3分、60分以上得2分、其它不得分 | |
10 | 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如:有偿家教、体罚等造成一定影响者。 | 在上述考评基础上降一档次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 |
注:最终合计量化结果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年平均不足工作量的高级教师年度考核一般不宜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