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我校中心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了宪法的重要作用,对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度体系,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办人民满意的好学校。
导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