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大
1973年8月24~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49人,代表全国2800万名党员。毛泽东主持大会。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王洪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届一中全会1973年8月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重点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十届二中全会1975年1月8~10日在北京举行。1975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一号文件,任命邓小平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会议由周恩来主持。会议讨论了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决定将《宪法修改草案》及其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成员的候选人名单提请全国人大讨论。全会选举邓小平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李德生辞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职务。
中国共产党十届三中全会1977年7月16~2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关于追认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决议》、《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决定恢复邓小平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定永远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销他们党内外的一切职务;还通过了关于提前召开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