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价值时代需要怎样的道德教育
冯建军 提秀雷
我们的学生面临着一个多元价值的时代,
其价值的多元,缘于市场经济的确立、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缘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改革开放、多元文化的交流和碰撞;缘于以网络为载体的大众文化的多义和分歧。在这样一个时代来自西方的和本土的、现代的和传统的、精英的和大众的文化,都因一个民主的社会而自由表达,都因一个开放的社会而得以传播,都因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多元共存。
多元价值是社会由封闭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由同质单一性向异质多样'1生tt变的必然结果。多元价值时代是一个彰显主体性的时代.是一个尊重人的自由选择和权利的时代。相对于此前封闭的、单一性的社会,多元社会的开放和价值的异质、多样性,使价值标准由一元转向多元,在这样一个价值多元的时代,我们强烈感受到了道德的模糊性,产生了道德选择的困惑和犹豫。多元价值使道德标准不再明确,一元价值的灌输也已失效,教师的道德权威受到了挑战。面对多元价值带来的挑战,学校道德教育该怎么做?
我们认为,对于多元社会,既要看到价值多兀、矛盾的一面,也要看到全球交往的普遍化所要求的价值共识和多元价值共存的一面。道德教育既要走出一元价值的强制和灌输,同时要避免多元的道德相对主义。超越这两种极端,道德教育既要使学生树立自己的价值观,又要使他们形成价值共识,尊重他人的价值选择;既要使他们自主选择、自主判断,又必须给他们以价值引导,把自主选择和价值引导结合起来。价值共识要求道德教育必须超越“自我”而进入“我与你”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价值规则不是“你”、“我”个人的价值偏好,而只能通过“你我”共同的交往对话协商形成公共理性和价值共识,在这个基础上达成具有普遍性的社会伦理。
一、多元社会道德教育的难题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失败。
传统社会是一个封闭的发展缓慢的社会.社会的价值观总体上趋于一致。个人的价值观虽有差异,但都需要符合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非主流的价值观因受到主流价值观的压制而无法传播.也无法真正成为个人的价值生活方式。与此相称的,学校的道德教育只传授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把其作为唯一的道德教育内容。任何人不得对主流的价值产生质疑,更不可有违背主流价值的行为。因此,道德教育采用“灌输式”、“命令式”的方法,强迫人们必须接受某种价值和规范,同时,辅助于惩戒的措施,保证一元价值的接受,一兀价值教育对于维护传统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这种价值教育的正当性伴随着多元社会的到来而失效,
多元社会之所以多元,在于它重视每个人的价值。价值作为个人利益的表达,具有主观性和利己性。因此,多元的价值必然伴随着价值主体的利益和价值冲突。传统的一元的道德教育教什么是明白的、确定的。但在多元的社会,面对多种价值,可以说是见仁见智,道德教育该教“什么,,价值,教“谁”的价值,陷人了困境和迷茫当中,当你教育学生“勇敢”时,他可能说“生命第一”,“保护自己最重要”;当你教育学生“勤俭节约”时,他可能说“勤俭节约是过时的观念,超前消费才是当今社会的明智选择”;当你教育学生“要有集体观念”时,他可能说“重要的是捍卫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诸如此类。在一个倡导“尊重学生选择“的时代,各异的价值观在道德教育中的矛盾、冲突,使教育者陷入了无所适从的状态,甚至放弃了价值引导,导致“怎么都行”的放任自流。
面对多元社会,后现代伦理学也大力鼓吹道德相对主义,他们提出,“所有的道德都是相对的”、“道德无所谓对错”、“每个人的信仰都同样正当”。在他们的鼓吹下,出现了道德教育的“去道德化”现象。西方的价值澄清学派、存在主义就是典型的代表。在价值澄清学派看来,价值是个人的事情,完全是个人思考和选择的结果。道德教育不在于传授某种价值观,而在于帮助学生澄清自己的价值观,并根据自己选定的价值观做出道德决定和采取道德行动。正如价值澄清学派的代表人物拉思斯所说,“价值澄清理论的主要任务不是认同和传授‘正确的’价值观,其目的是帮助学生澄清他们的价值陈述和行为”。存在主义强调个人价值的独特性和个体对道德价值的自主选择、自由意志和主观能动性,道德教育失去了共同的标准,成为个人的一种价值偏好。道德的多元化诉求,使道德教育失去了“对与错”、“是与非”的判断。
我们看到,价值澄清学派和存在主义虽然发挥了学生的主体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可是脱离了实质内容只有形式的道德教育,不能确保学生内在地获得道德。价值澄清学派使道德教育成为了“无道德”的道德教育。对此当代英国哲学家威尔逊批评道:“从根本上取消或拒绝道德权威,陷入任何一种相对主义,反对有关‘正确答案’的整个思想,同样偏离了教育。”价值澄清学派在他们帮助学生澄清价值的同时.却又使学生陷人了价值混乱,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对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使他们与一个有道德的人渐行渐远,最终导致了社会的道德无序状态。确如美国学者霍尔所说:··在我们这个多元社会里。尽管这种直接的灌输方法是无效的,然而,任何在道德上放任的企图也没有取得更好的结果。”
二、多元与共识:多元社会价值的双重性。
相对于一元的价值专制,道德相对主义注重个人价值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道德相对主义过于夸大了不同个体之间、群体之间和文化之间的差异,他们忽视了一切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在根本的人性上,所有人是共同的;他们还忽视了人是一个社会的存在物,社会性要求人与人之 间必须共同生活,他们具有共同的需要和共同的追求。
当今社会的开放和全球化,使人们不仅超越了自我,还超越了局部的共同体而形成了广阔的公共领域。所以,人类需要普遍价值不只是人性的要求,更是社会的一体化、交往普遍化、“地球村”人们共同生活的要求。人类共同生活.并不是个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的,不是主体“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而是社会成员通过协商对话,以契约和规则的形式达成的某种共识,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必然性,否则人类的共同生活无从谈起。道德相对主义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多元社会的价值不只存在多元、差异的一面,还有共同、合作的~面。走出道德相对主义的误区.就必须认识到多元社会价值观的双重性:多元和共识的统一。
英国学者莫里斯·金斯伯格认为,“相对主义一般都强调道德是极为多样化的。但是,道德的相似性远大于道德的多样性”。价值的多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表面差别,但在深层次上人类生活具有共同性。当今的全球化既要保持差异.又要求合作,寻求实现“多样化的统一”。在全球化时代,任何主体都必须基于合作而共同生活,做出相同的价值选择,实现某些共同的价值理想。当然,多元社会的价值共识不是一元价值.它不以牺牲人们多样化的价值追求为前提,而是差异基础上的共同认识。
在西方,道德相对主义的失败,也使他们开始认识到共同价值在多元社会的必要。于是.作为对价值澄清教育的矫正,20世纪80年代,品格教育兴起。品格教育运动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里克纳批评价值澄清的道德教育理论只重视道德发展过程而忽视价值内容的做法,认为确实存在着一些普遍共享的、客观上非常重要的核心的价值观。“如果不教育孩子这些核心价值,就等于给道德教育的失败掘好了坟墓。”
品格教育联盟提出,良好的品格应该包括理解、互助、公平、诚实、同情心、责任感、尊重自己和他人等核心价值观念。学校进行品格教育.要用这些核心的道德价值观来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指导他们的道德行为。
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西班牙国民素质委员会主持的全球生活价值教育项目也提出了培养儿童、青少年关乎个人与社会的12种核心价值观:
合作、自由、幸福、诚实、谦卑、爱心、和平、尊重、责任、朴素、容忍、团结。
我国有学者从生命个体的“处世”、“行事”、“立身”等维度提出了当代社会的核心道德(价值观):“诚实守信”的“为人之德”、“责任心”的“行事之德”、“爱国”的“处世之德”、“自我完善”的“立身”之德。(叶澜:《试析中国当代道德教育内容的基础性构成》,《教育研究》,200]年第9期)多元价值观研究小组2007年通过对江苏省1200名中小学生的调查表明,有75.16%的学生认为当今社会需要共同价值、核心价值,并选择了他们认为需要强调的共同价值,其中排在前四位的是“诚实守信”、“尊重”、“合作”、“开拓创新”.同时,我们对内地和港台道德教育专家的问卷咨询也表明,他们也都认为在多元社会的背景下同样需要确立学校道德教育的共同价值,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向学生传递这些价值。
共同价值是社会共同体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社会有各种共同体,大到全球社会,小到一个组织和社区。因此,价值共识表现在各个层面.包括全球伦理、社会公德、国家核心价值、职业道德等,这些价值既有倾向性的实质内容.例如,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有程序性的价值共识,如自由主义主张的平等、自由、正义等,前者适合于遭德共同体和“道德熟人”社会,后者适合于“道德陌生人”社会。两种价值共识共存于社会之中,使社会既保持一致,又保持差异:既维持着稳定,又保持着社会的生机和活力。
三、多元价值背景下道德教育的改革。
不同于传统社会的一元价值的强制、灌输.也不同于西方道德相对主义的放任,多元社会的道德教育既要坚持价值引导,培养公共理性,形成价值共识;又要激发学生学会思考、判断和选择多种价值,寻求“多元”与“共识,,之间的平衡。为此,道德教育要坚持“价值引导和自主选择,,的结合,通过开放性的协商与对话,培养具有公共理性和宽容意识的共生型人格。
1.培育共生型独立人格。
人类社会从古代的人的依附状态,到近代工业革命催生的个人主体,发展到当今全球化时代的类主体。人类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依附性人格、到个人独立人格、再到共生型独立人格的过程。共生型独立人格是对个人主义独立人格的扬弃,是对依附性人格的超越。它继承了个人主义独立人格的自主性,去除了过分“为我性”和个人王义。共生型独立人格承认“自我’’和“他者”的共在,每一个人对他人来说既是不可缺少的,又都是平等的。
鲁洁教授认为,共生型人格主要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个体是一个独立的存在,而不是一种依附性存在。他能以自己的独立思考、批判精神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而不是顺服、委归于各种依附关系,其二,这种独立性是以承认他人的独立性,以人与人之问的平等公正为其规定性的,也正是在这种普遍独立性的基础上,才能发展出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其三,共生性是一种新的人的结合关系,这种新的结合关系不是依附性关系的回归,而是它的否定之否定。它既包含着独特性、多样性的个体价值,同样也显示当代人在价值上的普遍相关性和共同性。其四,这种共生性也不是追求完全的同质性,它更多的是一种异质文化之间的“和而不同”。(鲁洁著:《道德教育的当代论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l96页)
主体间的共生型独立人格,孕育着社会个体间的“和而不同”。道德教育既要使他们坚持自我.保持“不同”,又要形成个体间的“和谐”。为此.在目的层面上,道德教育要做到:
第一,培养学生的道德选择和判断能力。价值的多元、多歧是多元社会的显著特征。面对多元、多歧的价值,我们不是教学生选择哪个价值.而是要教学生学会辨别、判断,学会选择,要建立自己的是非标准和价值观念,具有判断他人道德行为的能力。这是多元价值社会与一元价值社会的最大不同,也是个体独立人格的表现。个体的道德选择和判断能力,是多元社会的第一要求。第二,要培养一种道德宽容意识。多元不仅意味着个人价值的存在,也意味着他人价值同样存在。他人的价值可能不同于自己的价值,但我们要尊重他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选择,承认价值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容许别人有价值判断、选择和行动的自由,对异己行为、异己价值、异己观念持理解、容许的态度,这就是一种宽容。宽容是一种理性的妥协,目的是为了避免冲突,维护共同的生活。但宽容不是无原则的.宽容是有限度的,它仅仅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好事,第三,培养学生公共生活的理性。多元社会存在着价值共识。价值共识不同于价值一元,它是个体在公共生活或公共交往中提出的共同要求。这种共同要求不是某个权威或集团所提出的,而是基于个体间价值的“重叠共识”。寻找价值间的“重叠共识”,必须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指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政体中的公民的基本特征,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的善,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共同的生活。多元社会道德教育中的价值共识,不只是使‘学生掌握共同的价值.而且要培养学生的公共理性,唤醒他们致力于公共善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构建“价值引导与自主选择相结合”的道德教育模式。
在多元价值时代,个体道德行为具有自主性、选择性,任何道德行为都应出自自主的判断、选择,而不能由他人代替选择。但是,青少年学生由于道德认识、判断和选择能力薄弱,学生德行的生成不能完全托付于学生的自主选择,还需要教育者的价值引导。所以,我们需要构建“价值引导与自主选择相结合”的道德教育模式。
“价值引导”意味着:第一,道德教育是有方向和目标的;第二,教师相对于学生而言具有文化和道德上的优势;第三,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之所以在道德教育中要坚持价值引导,这主要是由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决定的。没有教育者的价值引导,学生就会缺乏形成价值的基础,受教育者的自主建构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也不能成为真正的有道德的人。否认价值引导就是消解教师的作用,就是放弃教师的责任,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教育观。当然,价值引导必须注意“度”,要谨防把教师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学生。过度的价值引导就会退化为强制和粗暴灌输。
仅有价值引导是不够的。道德的真义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建立的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手段,道德是主体自我建构的。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不是要把学生塑造成千篇一律的个体.而是要允许学生自由发展。在多元价值背景下.学生可以在不违背共同价值的前提下。对道德价值进行自主选择。即便是教授共同的价值.也不能采用价值灌输,要为学生留下一个开放的空间,向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可供选择的价值系统和信仰体系,让他们明了这些价值系统和信仰体系在他们生活世界中的作用与意义,培养他们对多样化的尊重和开放宽容的心态,培养他们共同生活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倡导“开放、对话”的教育方法。
在进行共同价值的教育时,教师不能通过简单的讲授来灌输,而是要与学生进行开放性对话而生成。
首先,要树立开放的道德教育观念。倡导共同价值的教育,并不是对其他道德价值的否认。在多元价值背景下,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强求学生信奉什么,不信奉什么,不允许学生对道德规范进行质疑。多元社会中的道德教育必须直面现实.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对待学生的道德价值。在学生价值选择与价值澄清的过程中,顺势引导学生确立共同价值。但这种引导要避免把教师的价值观强加给学生。
其次,要确立对话的教育方式。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就是一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情感交流活动,是双方的对话与精神相遇的活动。如果双方没有对话,就不会达到精神的相遇,真正的卓有成效的道德教育也难以发生。对话是核心价值形成的基础。真正意义上的对话,是以关注个体价值与尊严为基本出发点.以倡导个人生命存在的价值平等性为基本原则.以谋求价值多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道德共识、共生共存的和谐状态为根本目的的。共同价值作为多元社会的道德共识,它不会自发地存在于每一个个体的心中,也不能依靠强制灌输的方法强迫受教育者认同。唯有通过对话,在对话的氛围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处于自由的状态,可以不受框框的束缚,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听取别人的意见,从而打破自己的封闭状态。对话需要自由开放的氛围,需要一个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只有在这样的空间中,我们才可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形成价值的多元;同时通过平等的对话与协商,达成道德共识。
摘自2009.11《人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