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演播室使用管理制度
无锡市广勤中学
演播室是从事电教教材的采编制作的专用场所,由专人统一管理调配使用。进入演播室工作的人员须熟知以下规定,并严格遵守。 1、严禁在演播室内播放或制作违法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种音像制品。
2、进入演播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需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入内。
3、演播室内禁止吸烟以及携带零食、危险品、化学药品等。
4、演播室内的各种设备摆放及使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因工作需要出借,需事先申明并登记,用完后立即放归原处。
5、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正确的规程操作各种设备,避免造成设备损坏。违章操作而导致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使用设备时须进行登记,注明使用人、时间、工作内容以备查;设备出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安排维修。
7、演播室内要注意防潮、防火,配置的灭火器材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人员离开后要切断所有的设备电源。
8、学生进入演播室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演播室后,教师不得离开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9、演播室每日进行卫生清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